浙江之讼律师事务所系一家以法庭科学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以多专业背景的专家型律师团队为核心。利用专家库多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广大律师同行提供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涉及专业技术证据审查和研究的服务,厘清当前“法律+技术”层面的需求,夯实技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目前浙江之讼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天讼刑辩机构”,旨在通过对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关联性进行深入研究,以服务司法实践。技术性证据主要包括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侦查实验等。目前研究领域主要有法医专业(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痕迹鉴定、文书鉴定、环境损害,医疗等专业领域
名字寓意
“之”:钱塘江又名之江,是吴越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吴越文化秉承了海纳百川、敢为人先、超越自我等特征。
“讼”:“《序卦》曰: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然讼之有道,勿以讼争名利,宜守中持正,以技断讼争。
取名“之讼”,意在秉承吴越文化,守讼之道,以技术为核心,明事理,辩真相。
之讼八条 宗旨定位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因此,我们将律师的执业要求以及自己的服务理念凝练成“之讼八条”,我们将以“之讼八条”为宗旨,深耕细研,打造跨界平台,为法庭科学发展献绵薄之力。
文化展示
跟我们的办案理念一致,我们总是希望以一种可视化的方式实现跟客户的交流。玻璃展柜中泥人场景均是我们办案理念的体现,从接待到庭审,每个环节都体现出专业技术的价值。
场景一:
象征之讼团队的运作模式。先是律师接待委托人,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可以通过跨专业技术领域为案件提供帮助,或了解到案件中存在技术性证据审查和研究的必要,则通过对应专业的律师和专家组成团队进行研究和讨论,查阅相关专业文献和资料,形成观点,群策群力,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和技术层面的帮助。
场景二:
象征多专业协同,利用技术手段还原现场,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服务。铁牢中的囚犯,代表一个案件看似已经盖棺定论,但通过相关领域专业的律师和专家对案件进行解剖和还原,借助专业力量和技术手段为案件提供专业性分析,以厘清事实、还原真相,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场景三:
象征法庭上是证据的对抗,而通过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和抗辩,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场景中站着的被告人,意味着案件已经进入法庭审理环节,一方诉讼主体通过向法庭展示自己完整的证据链,以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而另一方通过对技术性证据进行专业审查和提出实质性意见,可能是瓦解对方证据链较好的方式。
走进之讼办公环境
浙江之讼律师事务所位于嘉华国际商务中心,坐落于杭州著名的黄龙商圈,夜幕下的嘉华国际在璀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庄重而又华丽,一楼门面一色的银行彰显着这里的奢华。
步入之讼,“浙江之讼律师事务所”映入眼帘,射灯之下,沉稳大气,玻璃隔断的办公室,兼顾着开放与隐秘。
镜头下的走廊,充满了视觉层次,目之所及明亮整洁。满布的绿植显示着蓬勃的朝气和生命力。
走廊中一探律师办公室,几束花、几盆绿植装点下的律师办公室,少了沉重感,多了几分温馨和舒适。
门口右手边是会议室,墙面是行云流水的中国水墨画,据说出自中国美院师生之手,寥寥数笔,透露出了包容大气。“之讼”寓意点缀墙面,起到画龙点睛之效。
走廊尽头是一间兼具接待和办公功能的茶室,古朴的中国风桌椅,泡上几杯明前龙井,清新的茶香瞬间弥漫开来,可接待、可办公。
法庭科学
法庭科学(Forensic Science),亦称鉴证科学,是运用自然科学知识和技术为诉讼提供技术服务和鉴定结论的系列学科总称。广义的法庭科学是指综合运用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原理和技术方法,研究证据采集、鉴定之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体系,包括法医学、精神心理学和物证技术学等。
❒ 法庭科学起源及发展
●国内
法庭科学服务于刑事司法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战国时期,中国就有了法庭科学的制度。《吕氏春秋》中记载了对各种伤害要进行检验:“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秦代的《封诊式》中对法庭科学中鉴定的方法、程序等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宋朝著名法医学家宋慈著有《洗冤集录》,更是开创了法庭科学证据应用于司法领域的先河,其将可验证的科学方法应用到刑事案件领域,通过对受害者死亡原因和方式的确定、对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对犯罪经过的还原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定,在公堂审判中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现代社会中,法庭科学的应用手段更为丰富。各种类型的技术经过相关的科学有效性论证,在法庭上可以作为专家意见形成证据。
●国外
1869年马萨诸塞州zui高法院在多尔西案 (Commonwealth v.Dorsey)中认可了两名普通证人提供的头发比对证词。
1923年,哥伦比亚巡回法院在一起谋杀案审理中拒绝采纳被告提供的测谎结论,其理由是测谎技术未在心理学和生理学界获得普遍的、科学性认可。本案首次明确普通证人证言和专家证词。
2000年,联邦证据规则702条被修改,要求专家证人的证词要以充分的事实和数据为基础,是可信的方法和原则的产物。强调法官具有审查证据科学有效性的直接责任,而不是仅仅依赖某科学、技术领域人士的观点。
美国司法部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于2013年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法庭科学的有效性和可信性。
●格言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南宋法医学家宋慈
●法庭科学代表人物
1.宋慈(1186-1249),南宋官员,著名法医学家,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洗冤录集》是中外法医学者公认的现存zui早的系统法医学巨著。
2.林几(1897-1951)中国现代法医学创始人,1897年12月20日出生于福建。1924年前往德国维尔茨堡(旧称华兹堡)大学医学院专攻法医学,后又在柏林大学医学院法医研究所深造两年。1928年毕业,获医学博士学位。回国后,筹建北大法医教研室,并任该室主任教授,1932年受司法行政部委托,到上海筹建法医学研究所,任所长。他创办了《法医月刊》,建立了“法医学研究会”。
3.李昌钰,美籍华人,刑事鉴识专家,1938年出生于江苏如皋,1998年,担任美国康涅狄格州警政厅长,成为全美首位出任州级警界zui高职位的华裔首长。2006年,他设立了“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2013年9月,出任zui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顾问。李昌钰博士参与过多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如肯尼迪总统被杀案、尼克松“水门事件”、克林顿桃色案、“9·11事件”、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法医调查南斯拉夫种族屠杀万人案及吕秀莲“3·19枪击案”等。其被誉为“华人神探”。
●典型案例
1.飞蝇识凶
公元1235年,一位雇工被人用刀刺死,仵作认为死者伤口由镰刀造成,县令将雇工们都聚集在广场,并收缴镰刀,置于广场中。没多久,一群苍蝇循着血腥气味只叮咬其中一把镰刀。很显然,该镰刀所有者便是嫌疑人。这是世界首本系统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中记载的利用法医昆虫学破案的例子。
2.弹痕追凶
2015年1月7日,巴黎《查理周刊》总部发生枪击案。法国警方通过分析留在杂志社建筑物上的子弹痕迹,以及现场遗留的弹壳痕迹,zui终抓获恐怖分子。
3.辛普森案
1995年的O.J.辛普森案被称为“世纪审判”,受到全球关注,辩方律师提出DNA检材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就被污染了,揭示了“证据管理链”这一关于证据机制与行政管理问题。辛普森案让人们意识到无论技术本身多么先进、可靠,只要有人工操作,就可能发生错误。
4.念斌案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县某村两户居民出现中毒症状,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很快确定是其邻居念斌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此案前后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zui终因认定氟乙酸盐中毒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无法认定是氟乙酸盐中毒导致死亡。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念斌无罪释放。
5.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4月9日晚,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杀人凶手。1996年,事件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10月,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即呼格被认定为凶手这起奸杀案。而导致此冤案的就是技术性证据出现了严重的错误,铁证“血样”存疑,凶手精斑莫名丢失,确未引起经办人的重视。
之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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